星期三, 十一月 01, 2006

让座还是不让座,这是个问题!

今天我们来讨论让座的问题。

似乎我一直是这么的无聊,总是喜欢把这样的小事提升到规则和守则的层面上来。

守则零:不认为我们天生就还该为别人让座。如果您的体质虚弱到不能承受公交车的状况,那么您在上车之前就应该有所准备。

守则一:不坐老弱病残的位子。

老弱病残,我不是。所以我不坐。换言之,我只找那些正常的位子。所以如果我站着,那么自然不用让位子。如果我坐在正常的位子上,那么是否让座就是我的自由


守则二:不为不让座而内疚/自责

既然我遵守了守则一,就不用为了自己的决定而内疚。同样,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才会为自己让座的举动感到自发的愉快。

守则三:对于孕妇,需要怀抱的婴儿在需要的时候让座。对于老人或者可能的虚弱的人视情况让座。

我比较承认孕妇和婴儿的优先权利。如果没有别人让座。我可能有7成的可能会让座。至于其它的情况,完全是当时的情况而定。随时保留不让座的权利。